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产业政策>正文

《森林法》(2016年修改征求意见稿)座谈会在江苏省太仓市成功召开

发布日期:2016-10-20 09:46:19信息来源:中木协信息中心编辑人员:木材云点击量:1258

分享到:

10月16日上午,为广泛征求木材与木制品行业对《森林法》修改的意见和建议,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在江苏省太仓市召开国家林业局起草并向社会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6年修改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座谈会。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会长刘能文、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司长王洪杰、国家林业局《森林法》修改起草小组副组长江机生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首席专家朱光前、副会长兼秘书长李佳峰、木材节约发展中心副主任喻?秋、北京林业大学教授赵广杰,以及来自全国各地方木业协会、木业集团公司、木材贸易企业、林业企业、木制品生产企业、木材运输公司、港口、检验检疫等代表共40余人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与会代表结合实际情况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热烈讨论,就现行《森林法》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点围绕《森林法》与木材与木制品流通与健康发展密切相关的木材运输证管理制度、林区的划定、木材检疫管理、木材节约代用等内容进行了座谈,大家各抒己见,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与会代表一致呼吁:为促进木材进出口贸易与流通,应取消木材运输证管理的相关规定,进口木材检验检疫实行“内检”、“外检”合一。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版权隐私 网站致谢 新手上路 常见问题 意见反馈

Copyright  2015-2021  深为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沪ICP备15050474号-3